一、負責全院機構設置、人員編制和用人計劃,辦理人事調配手續。
二、根據學院發展需要,負責師資培養和管理及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工作。
三、負責辦理教職工的退休(病退)、退職等手續。
四、負責全院教職工的工資標準調整、正常升級及上報審批工作。
五、負責全院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標準的調整及上報審批工作。
六、負責聘用教師和臨時用工管理及工資的審核、發放工作。
七、負責院內津貼分配辦法的制定及每月的津貼發放。
八、負責辦理教職工的遺屬補助等福利事宜。
九、負責畢業生的轉正定級、提職稱提職務人員晉升工資及有突出貢獻人員獎勵升級等事宜。
十、負責在編教工、聘用人員的各種保險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全院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審、推薦及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。
十二、負責全院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評工作。
十三、負責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。
十四、負責全院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和政審工作。
十五、負責全院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與獎懲及考核總結上報工作。
十六、負責專業技術人師德考核與獎懲工作。
十七、負責我院享受政府特崗津貼人員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等選拔推薦工作。
十八、負責全院教職工基本情況及工資、勞動等情況的統計報表工作。
十九、負責學院高等教育基層統計報表的填寫與上報工作。
二十、負責學院考勤情況匯總,并根據考勤情況落實考勤政策精神。
二十一、負責全院教職工探親路費報銷的審批工作。
二十二、協助黨委組織部門辦理干部考核、任免、調配和提拔的具體行政手續。
二十三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2010年10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