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學院安全保衛管理,保障學院及其學生、教職工的人身、財產安全,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學院安委會領導學院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,學院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。
二、學院實行院、科室、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,對全院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、防盜、防校園暴力,防交通事故的“四防”教育。
三、加強門衛管理,嚴格履行門衛制度,把好人員出入關。
四、院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,負責全院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,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;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。
五、保衛科人員,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,發現隱患,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,限期整改。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,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。
六、院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,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,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,處理偶發事件。
七、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,作好值班記錄,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,維護學院治安。
八、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,對學院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,由學校給予表彰。
附件:學院安全保衛管理制度
A、在書記、院長領導下成立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學院安全保衛工作。
B、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院安全保衛工作,重大節日前領導小組負責布置學院各方面保衛工作,確保節日安全。
C、加強防火、防盜經常檢查滅火器、消防栓、門、窗、鎖等,防止事故發生。
D、健全門衛、節假日值班制度。
E、如發現不安全事故和事件,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開會研究采取措施,并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或口頭報案。
F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,使全體師生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,提高警惕,做好四防工作(防火、防盜、防破壞、防災害事故),杜絕不安全事故出現。
G、各處室責任人要做好貴重物品、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,嚴格檢查。保持室內清潔、通風、以免儀器設備物品損壞。專用室做到“開門不離人,人離關好門”。各處科室要做好電源、電器的管理,防止觸電和電線短路引起火災等事故發生。
H、經常對全校的線路插頭、插座、電器設備、體育器械作檢查,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L、凡玩忽職守或違反制度的責任人,造成損失的,除賠償全部損失外,還要進行行政處理。